
合肥臥濤生產力促進中心有限公司
認證資料 Certification Data
合肥臥濤生產力促進中心有限公司
- 聯系人:江漁
- 所在行業:服務-商務服務-其它商務服務
- 經營模式:服務商
- 主營產品:高新技術企業,專利,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 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合肥高新區柏堰科技園香樟大道188號科研樓A幢1101室
- 供應產品:2
合肥市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平臺)申報認定條件程序和獎補介紹
發布時間:2021-03-15關于合肥市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平臺)申報認定內容包括(平臺)申報認定條件和程序是怎樣的?中試基地(平臺)可由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雙創孵化載體和我市集成電路、新型顯示、生物醫藥、人工智能、量子、新能源汽車暨智能網聯汽車、節能環保、智能家電、光伏及新能源、高端裝備及新材料、網絡與信息安全等重點產業龍頭企業依托優質科技創新資源單獨建設,也可由產業領域內龍頭企業牽頭,帶動領域內其他主體共同合作建設。詳情如下:
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平臺)定義
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平臺)(以下簡稱中試基地(平臺))是指具備固定場地、技術設備條件、中試服務能力,圍繞前沿產品創制、概念產品試制、產學研聯合攻關等中試需求,對科技成果熟化、二次開發、工程化、工藝化等提供中試服務的產業化開放型載體。
合肥市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平臺)申報認定時間
為有效地發揮中試基地(平臺)在科技、生產之間的橋梁作用,促進科技成果就地轉化,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市科技局牽頭起草了《合肥市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平臺)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為充分了解和吸納各有關方面意見,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可通過書面或郵件等形式提出,截止時間為2021年4月12日。
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平臺)申報獎補
對獲得備案的中試基地(平臺),依據《合肥市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若干政策(試行)》規定給予政策資金支持。對建設中試基地(平臺)的,按其的30%,給予500萬元補助。對年度績效評價結果為“合格”的,按其年度服務性收入的30%,給予100萬元獎補。獲得備案的中試基地(平臺)納入合肥市創業創新服務券支持范圍,享受相關政策扶持。
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平臺)申報認定條件
1.申報主體必須是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注冊地、主要辦公場所和科研場所均在本市,具備較強的資金實力和技術實力。
2.擁有本行業必要的通用計量、檢測儀器,常規實驗設備,有承擔行業綜合性中間試驗任務必需的專用設備、場地及配套設施。設備原值應當不低于300萬元。
3.擁有提供中試服務相適應的人才隊伍。技術團隊人員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學歷或中級(含)以上職稱的科技人員不低于技術團隊人員總人數的50%。
4.具有科技成果轉化的相關經驗,對外部科技成果提供開放化的中試服務,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健全的管理制度、規范的服務流程、明晰的收費標準、完善的服務質量保證措施。建設運營主體和法人代表無司法、行政認定的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平臺)申報備案程序
1.中試基地(平臺)運營主體登陸合肥科技服務信息平臺提交申報材料。
2.縣(市)區、開發區科技部門(以下簡稱縣區科技部門)負責對轄區內申報備案的中試基地(平臺)運營主體進行信用核查,組織專家進行材料初審和實地核查。符合條件的,書面推薦到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負責對縣區科技部門推薦的中試基地(平臺)運營主體申報材料及其信用記錄進行審核,經研究并公示無異議后,以市科技局文件形式正式備案。
4.對獲得備案的中試基地(平臺),統一命名為“合肥市+技術方向+中試基地(平臺)”并授牌。
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平臺)申請備案須提交材料:
1.《合肥市科技成果中試基地(平臺)申報表》;
2.《合肥市科技成果中試基地(平臺)認定申報項目自評報告》;
3.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復印件;
4.聯合單位的合作協議復印件(聯合申報單位提供此材料);
5.開展技術合作單位的合作協議復印件;
6.自成立以來科技成果轉化復印件;
7.市級以上資質材料復印件;
8.中試基地(平臺)管理制度復印件。
中試基地(平臺)建設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其可行性論證報告、實施方案,經有關專家評估論證后,作為計劃實施的基本文件和購置設備、儀器等建設的主要依據。
每年對獲得備案的中試基地(平臺)實行績效評價。中試基地(平臺)運營主體按要求填報評估報告,提交工作總結、統計數據和評價材料,由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績效評價。評價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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